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适宜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特制订数学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复试办法。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综合考核前核对身份
二、复试
复试形式:外语加试和综合考核,外语加试详见学校通知。
综合考核时间:2020年1月7日上午8:30
综合考核地点:创新园大厦A1101、创新园大厦A1045
(具体顺序名单请考核当天到创新园大厦11楼中厅查看)
综合考核形式及内容:
综合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者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的本学科专业教师(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组成。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
考核主要内容和形式: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30分钟/人。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2、面试
(1)学术报告:每位申请人的PPT陈述15-20分钟,陈述内容为个人自我介绍、硕士阶段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研究成果,重点考察考生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和学术研究经历;
(2)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兴趣和态度,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3)专业基础问答: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等。
三、录取
1、外语加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2、学院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同一导师同一类别的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后续学校给予学院增加招生计划,将启动二次报名和考核。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4、所有被录取非定向考生须于2020年3月30日前向学院提交《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 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到研究生院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人事档案、离职手续、工资关系等必须全部转到大连理工大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