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 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 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 求;
(二)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 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 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三)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接收不同招生 单位的推免生;
(四)进一步加强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 组的指导作用;
(五)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王凤
副组长:左愿远
成 员:马刚 独国社 王燕萍 曹志宏 李长安 郎曼 燕浩
秘 书:许小花
工作地点:北校区西大楼 III 区 515
联系电话:029-88202850
三、推免生基本要求: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五)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 记录。
四、预报名与复试
(一)预报名
1. 即日起推免生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报名平台系 统进行预报名(网址:http://yjsxt.xidian.edu.cn/pub),复试 合格后,学院予以预录取。
2. 获得预录取通知的推免生 9 月 28 日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正式报名。
3. 学院接收推免生分为两类:
(1)“优研计划”录取者 此类推免生复试成绩以“优研计划” 复试成绩为准,不再另 行安排复试;
(2)其他推免生: 未参加“优研计划”的推免生,通过预报名系统资格审查后, 请尽快联系导师和学院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核内容:
面试: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综合素 质,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五、推免生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 免服务系统”向已予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录取通知,推免生点击确 3 认同意录取后,正式成为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 (一) “优研计划”录取的推免生:请于 9 月 30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报名,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第二天中午 12 时前点击确认 同意录取。
(二) 其他推免生:请于 10 月 12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报名, 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第二天中午 12 时前点击确认同意录取。
(三) 因导师招生名额有限,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 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取消录 取通知,把录取机会留给其他推免生。 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 律不再取消。
(四) 奖学金:录取为我院推免生将优先评奖学金 外国语学院奖助金设置情况 奖助金类别 奖助金等级 金额 比例 国家奖学金 / 2 万元/年 2.5% 国家助学金 / 6000 元/年 100% 学业奖学金 一等 5000 元/年 40% 二等 4000 元/年 20% 三等 2000 元/年 20% 三助岗位津贴 助研 研一: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上 岗情况全额发放,50 元/月 助研 研二:包括导师发放的金额和学 校配套的金额。,150 元/月 100% 4 助研 研三:包括导师发放的金额和学 校配套的金额,150 元/月 100% 助教 视工作量而定 助管 800/月 社会奖学金 由企业设立 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等级 条件要求 金额 特等 985/西电排名前 1%的推免生 2 万元 一等 985/西电排名前 5%的推免生 其他 211 高校排名前 1%的推免生 1.5 万元 二等 其余 985/211 高校推免生 1 万元 注:获得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的就不再重复获得普通学业 奖学金。
(五) 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 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将在综合考虑已录取人 数、学位类型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 我院拟接收二次报考推免生的学位类别为专业学位,学科限 制为翻译专业。奖助金低于首次报考推免生一个等级。
六、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 示期不少于 10 天,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校纪委 029-81891725 研究生院 029-88203489
七、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一)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二)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 取得录取资格;
(三)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 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四)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小于 60 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 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五)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六)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 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 资格,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 至 3 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