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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考博辅导班:2019 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安排

新祥旭吴老师 / 2020-04-09

为切实做好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一步规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流程,建立健 全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机制,畅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渠道,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的考察,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19 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字〔201924 号)文件规定,现对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掌握统一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 量、择优录取。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由学部负责人、学院负责人、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研究 生招生工作,讨论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 复核质疑申请等。 组:由不少于 5 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 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排序。 组:学院纪检监察负责人、学部负责人、导师代表组成,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复试实 施过程,受理考生的申诉和举报。 工作地点:北校区东大楼 315 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2505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1632

 

三、招生计划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 60 名。 2019 年春季已录取硕博连读博士生:33 2019 年秋季已录取直博生:5 2019 年秋季计划招生:22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比例在总招生指标的 5%以内。

 

四、复试资格

根据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方案)对申 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成果认定、复试考核方式的确定。

1.硕博连读考生:经学院审核专家小组审查符合资格的考生,复试免笔试,直接进入综 合面试环节。

2.申请考核制考生:

(1) 经审核专家小组审查符合资格的考生,复试免笔试,直接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2) 经审核专家小组审查须参加复试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65 分,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五、复试综合面试安排

() 复试时间:2019 5 13 9:00 开始

() 复试地点:北校区东大楼会议室(具体安排见通知)

() 复试办法:复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学院成立复试综合面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和 1 名秘书组成),负责考 生的复试综合面试。

2.每位面试专家按百分制独立评判打分,并填写综合面试评价表。面试成绩 60 分以上为 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考核内容:复试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具体考核内容:

1.英语能力考核(5 分钟):总分 25 分;

2.科研报告(5~10 分钟):总分 50 分,考生以 PPT 形式自述;

(1) 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等。简述时请用英文陈述, 内容以中文呈现);

(2) 研究水平和科研能力介绍(包括已发表论文和专利、科研获奖、承担或参与的科研 项目以及本人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成果等);

(3) 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包括项目来源、主要工作、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等)。

3.专家提问(5~10 分钟):总分 25 分。 专家组根据考生的基本情况、研究经历和研究计划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 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五、录取与公示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择优录取。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复试过程中重点审查考生的政治立场、个人现实表现,政审不合 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3.根据申请考核制方案以及本年度招生计划,在同一类别复试小组内,按照复试综合面 试成绩排名依次顺序进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并择优录取。

4.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在职人员录取为定向时,必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且须签订《定 向培养协议》,方予以录取。

5.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考生申请材料(纸质版)同时在学院研 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公示。 注意:拟录取为非定向考生须调取档案至学院、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所有考生 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查。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1.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医院或二级 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均可。校医院的抽血化验时间为每周二、五早上 700-800,请考生提 前办理体检表,以免延误体检时间。

2.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以及《关 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 发〔201112 号)执行。 注意事项: l 考生须于 5 15 日前将体检报告交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东大楼 315 办公室。 l 邮寄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 2 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收件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88202505-602 (务必用 EMS 或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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