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深化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要求,坚持以服务 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建立健全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生选拔 机制,畅通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渠道,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 考察,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助力学校“双一流”建 设。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 特制定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080900)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 制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学部负责人、学院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院学位分 委员会代表、博士导师代表 职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讨论制定招生实 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 复核质疑申请等。
2. 审核专家小组 组成:由不少于 5 名本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 职责:负责考生申请条件审核和成果认定、复试考核方式的确 定及面试考核的实施。
3. 综合面试小组 组成:由不少于 5 名本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 职责: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 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排序。
4. 申请考核监督组 组成:学部负责人、学院纪检监察负责人、研究生招生工作 负责人;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受理考生的申诉 和举报。
二、考生类型
1.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考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1)获得母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
(2)英语 CET4 425 及以上;
(3)无不良诚信记录;
(4)申请时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阶段。
2. 硕博连读考生
(1)本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在学硕士研 究生 (不含申请延期硕士);
(2)提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无重修科目, 学位课加权≥75 分;
(3)英语 CET4 425 及以上;
(4)申请时间:硕士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五学期。
3. 应届硕士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
(1)本校和外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入学前须取得 硕士学位;
(2)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进入论文创作阶段或已完成 硕士毕业论文,且学位课平均分≥75 分;
(3)英语 CET4 425 及以上;
(4)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在 EI、SCI 检 索源期刊或重要国际会议发表至少 1 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 高水平学术论文;
(5)获国家发明专利受理至少 2 项或专利授权至少 1 项, 申请者排前三名(学生作者必须第一);
(6)申请时间:三年学制第 6 学期。 其中,申请条件 (4)、(5)满足任一条即可。
4.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
4.1 获得硕士学位一年内申请(含一年)
(1)英语 CET4 425 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在 EI、SCI 检 索源期刊或重要国际会议发表至少 1 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 高水平学术论文;
(3)获国家发明专利受理至少 2 项或专利授权至少 1 项, 申请者排前三名(学生作者必须第一); 其中,申请条件(2)、(3)满足任一条即可。
4.2 获得硕士学位一年以上申请
(1)英语 CET4 425 及以上或 CET4 成绩合格证书;
(2)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 项目 1 项;
(3)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 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 项;(4)以第一作者在 EI、SCI、SSCI 检索源期刊或重要国际 会议发表至少 1 篇与申请科学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5)以第一作者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至少 1 项。
(6)以第一作者出版 1 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其中,申请条件(2)、(3)、(4)、(5)、(6)满足任一条即可。
5. 其他考生
应届生、已获硕士学位考生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申请者,须参 加学院负责组织相应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学院 综合当年招生计划、考试成绩等划定复试分数线。
注: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及服 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 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考生 自负。
三、申请材料
考生需向研究生院提供以下材料,具体包括: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 书面推荐;
3.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 门公章认可);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
7.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 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8.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 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9.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 著等复印件;
10.承担或实质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证明;
11.获奖证书复印件;
12.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3.在校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 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 2~13 项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 表》的附件,按编号顺序统一装订。
注: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不需提供硕士相关材料;全日制在读 研究生不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选拔过程
主要包括:报名申请、成果审查、复试考核、录取公示等环节。
1. 报名申请
报名申请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其中春季招生仅面向直 接攻博、硕博连读。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网上报名(yz.xidian.edu.cn),网 报前应仔细阅读学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 核制实施方案,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向研究生 院提交报名材料,由研究生院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
注:申请者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 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 格或取消学籍,且 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 成果审查 申请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认定,按照 本学院申请考核实施方案确定考生的复试考核方式。复试阶段满 足免笔试条件的第 1、2、3、4 类考生,直接进入综合面试,复 试阶段未满足免笔试条件的第 5 类考生,则须参加相应的复试笔 试和综合面试。
3. 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参加 复试考核,经审核专家小组评定给出综合考核结果并排序。
(1)复试笔试 复试阶段未满足免笔试条件的考生,则须参加相应的复试笔 试。复试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 课,笔试时间 3 小时。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复试笔试成绩划定参 加复试综合面试的分数线。 复试笔试科目 院系 学科研究方向 外国语水平 专业课笔试科目 备注 微电子 学院 01 微电子学 与固体电子 学 1.1001 英语 2.2005 最优化计算方法(工) 3.2006 数值分析(工) 4.3001 VLSI 系统设计 5.3002 半导体器件物理 6. 3003 微电子器件可靠性 7.3004 VLSI 技术 2、3 选一 4、5、6、 7 选一 02 集成电路 系统设计 1.1001 英语 2.2005 最优化计算方法(工) 3.2006 数值分析(工) 4.3001 VLSI 系统设计 5.3005 集成电路概论 2、3 选一 4、5 选一
(2)复试综合面试 学院综合面试专家小组负责考生的复试综合面试工作,复试 面试内容包含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 并按考生的考核结果排序。复试综合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面试环节包括个人的英文介绍、科研经历和成果 PPT 汇 报、专家提问等。每位专家独立按百分制评判打分,并填写复试 综合面试评分表,60 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核标准
1.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1)考核方式以综合面试为主;
(2)外国语水平考核:英语听力、口语表达以及中外文资 料翻译等;
(3)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本科阶段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4)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本科阶段科研能力及创新精神。
2. 硕博连读
(1)考核方式以综合面试为主;
(2)外国语水平考核:英语听力、口语表达以及中外文资 料翻译等;
(3)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本学科相关的专业知识,对本学 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
(4)科研创新能力考核:硕士学习期间科研能力、科研成 果、培养潜质以及创新精神。
3. 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
(1)考核方式以综合面试为主;
(2)外国语水平考核:英语听力、口语表达以及中外文资 料翻译等;
(3)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本学科相关的专业知识,对本学 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
(4)科研创新能力考核:硕士学习期间科研能力、科研成 果、培养潜质以及创新精神。
4.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硕士毕业生
(1)考核方式以综合面试为主;
(2)外国语水平考核:英语听力、口语表达以及中外文资 料翻译等;
(3)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本学科相关的专业知识,对本学 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
(4)科研创新能力考核:创新精神、培养潜质、硕士阶段 及毕业后科研成果。
5. 其他申请者
(1)考核方式以复试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
(2)外国语水平考核:英语听力、口语表达以及中外文资 料翻译等;
(3)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本学科相关的专业知识,对本学 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
(4)科研创新能力考核:创新精神、培养潜质、硕士阶段 或者硕士毕业后科研成果。
六、录取
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 宁缺毋滥的原则,掌握统一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美劳全 面衡量、择优录取。 学院依照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分类择优进行选拔,根据考生综 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后,由指导教师提出初步录 取意见,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研究生院。
注:录取定向培养考生,理工科类不超过录取总数的 5%。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流程:
1.公布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导师、招生录取办法;
2.公布考核排名(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核成绩、报考 类型);
3.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4.公布拟录取考生姓名。
七、信息公开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过程中,学院对申请考核实施 方案、招生计划、考生成果、复试综合成绩、拟录取结果等进行公 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http://sme.xidian.edu.cn/), 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
八、其他
1.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方案由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申请考核监督组对招生复试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