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学院招收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23号,2019年文件待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9〕20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
成立以院长、院党委书记为组长,院纪委书记、研究生教育负责人为副组长,博士生学位点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学院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等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三、复试工作的实施
所有普通招考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到学院参加复试报到前需按研究生院要求通过网银缴纳复试费(130元/生)并提交复试费网银缴费成功证明。
1. 复试时间及安排
专业名称 |
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
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 |
思政考核时间及地点 |
自然地理学、自然资源学、水土保持 |
4月14日(星期日) 下午13:45,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地理科学学院仓山校区邵逸夫楼305办公室报到 |
4月14日(星期日) 下午14:00, 邵逸夫楼304会议室 每位考生按照抽签顺序按时参加专业复试 |
4月14日(星期日) 下午14:00 邵逸夫楼307室 |
人文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 |
4月15日(星期一) 下午13:45,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地理科学学院仓山校区邵逸夫楼305办公室报到 |
4月15日(星期一) 下午14:00, 邵逸夫楼304会议室 每位考生按照抽签顺序按时参加专业复试 |
4月15日(星期一) 下午14:00 邵逸夫楼307室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4月15日(星期一) 上午8:45,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地理科学学院仓山校区邵逸夫楼305办公室报到 |
4月15日(星期一) 上午9:00, 邵逸夫楼304会议室 每位考生按照抽签顺序按时参加专业复试 |
4月15日(星期一) 上午9:00 邵逸夫楼307室 |
生态学 |
4月14日(星期日) 下午13:45,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地理科学学院仓山校区邵逸夫楼305办公室报到 |
4月14日(星期日) 下午14:00, 邵逸夫楼二楼会议室 每位考生按照抽签顺序按时参加专业复试 |
4月14日(星期日) 下午14:00 邵逸夫楼307室 |
2.复试内容
专业复试按二级学科进行,复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25%)、科研能力(25%)、综合素质(30%)、外语水平(2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五个部分,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⑴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考生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专业学习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了解考生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
⑵科研能力:结合硕士研究生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进行分析,考核考生的学习背景是否符合本专业的要求;
⑶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等;
⑷外语水平:通过英语口语交流、专业英语翻译,对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进行考核;
⑸思想政治素质: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体格检查: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应向学院提交2018年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的下载中心)。体检不合格者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的条件
1.符合学校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将于5月中旬确定、公布);
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录取办法
1.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9〕20号)精神,综合考生的报考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培养潜质综合判断,各专业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依据报考导师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
2.成绩使用: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不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不予排定名次。
3.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研招办。
六、其他
博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5月29日前,凡拟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5 月29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学院咨询电话:0591-83465214;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2867434;
招生监督电话:22868229(学院)、22867115(学校)
地理科学学院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