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材料学院成立于2007年,是我国高水平材料类专业人才培养和高水平材料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学院下设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和生物材料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源于1960年设立的高分子专门化方向,1986年首创设立了材料化学专业,并于1997年建系;生物材料系的前身为2002年成立的厦门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中心。学院所属“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为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被列入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建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厦门大学材料学科已进入全球材料科学ESI前1%。
学院建立了一支年富力强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4人,其中教授26人,副教授25人,助理教授13人,具有国外学习和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超过90%,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63人。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国家特聘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8人。
学院与美、日、德、法、英等国家和台港澳地区的30多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了密切的教学科研合作和师生交流互访。多次主办、承办了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如亚洲地区生物矿化会议、先进陶瓷国际会议、先进电子封装国际会议、疲劳与断裂会议等系列高层次学术会议。
当前,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全院上下正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朝着建设“世界知名、国内一流材料学院”的奋斗目标阔步迈进。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2020年招收台湾、香港、澳门博士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录取方式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必须符合《厦门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条件;
2. 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20日。网址: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自行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报考费每人160元人民币,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2. 报考材料: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请务必将报考资料于2019年12月27日前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邮编:361005,电话:+86-(0)592-2187199 封面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材料包括(按顺序装订,封面须有清单):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件复印件(港澳地區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地區考生持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或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者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请考生将上述申请考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境内寄送资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以确保资料及时准确寄达.
2. 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三、资格审查
1. 基本资格审核
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审核考生报考材料,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并通知本人。
2. 专家组审查
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将送至学院的专家组进行审核。由专家组根据事先制定的考核选拔办法,对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确定推荐考核名单。
3. 学院复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面试名单进行最终复审,形成最终考核名单, 并在学院网页公示,同时发布考核通知(考核时间一般放在3月中旬至3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敬请关注学院网站)。
四、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资格复查:
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检查:
(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原件,我校资格初审有要求提供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的须提供认证书原件);
(4)相关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体检表(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考核后补交)。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凡未进行资格复查或资格复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核。
(二)考核:
学院成立由不少于五位具有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人员组成的考核组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最终考核。最终考核成绩=笔试(30%)+面试(70%)
1. 笔试(100分,笔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专业基础知识(50%)+专业英语(50%)
同等学力笔试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2. 面试(100分,重点考查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能力)
英语口语(30%):每个学生3分钟时间,考查学生的专业英语的基础和利用英文理解专业知识的能力。
科研能力(40%):每个学生10分钟时间PPT介绍硕士期间工作,考查学生的科研素质和能力。
综合能力(30%):每个学生7分钟时间,针对本人提供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进行提问,考查学生的思想素质、创新思维、目标性、以及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综合应用能力等。
五、录取
1.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办,经审核后再在学院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2.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
拟录取结果可于6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录取通知书于7月下旬寄发给考生本人。持预毕业证明参加考核的学生需在7月15日前将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gatzs@xmu.edu.cn,我校将在收到证书扫描件后向录取学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学生于9月中旬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和健康状况等的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1. 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考务工作。
3.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86-592- 2187199 2188375;传真:+86-592-2180256。
Email:gat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86-592-2184166;传真:+86-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网址: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材料学院:
电话:+86-592- 2189019
Email: shenxh@xmu.edu.cn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厦门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