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名称:法学专业(初试2)
考试内容范围:
一、 民法学
1、掌握民法概念、调整对象、渊源、效力、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2、掌握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客体和民事权利变动的制度和一般理论。
3、理解物权一般理论,掌握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法律制度。
4、了解债权一般原理,掌握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法律制度。
5、了解继承权一般原理,掌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产处理制度。
6、掌握人身权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7、掌握侵权责任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8、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二、经济法学
1、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法律地位,经济法的理念与基本原则等。
2、掌握经济法的主体及相关法律制度。
3、掌握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银行、证券与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等。
4、掌握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一般原理以及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能源、财税金融、价格、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等。
考试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题型: 名词(30分)
简答(40分)
论述(80分)
参考书目:《民法》(第七版)魏振瀛,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08
《经济法》(第五版)杨紫烜,北京大学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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