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10)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 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评卷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报考类型 |
招生计划 |
已接收推免生 |
是 否 接收调剂 |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全日制(学硕) |
87 |
49 |
否 |
|
080502 |
材料学 |
全日制(学硕) |
|||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全日制(学硕) |
74 |
50 |
否 |
|
0805Z3 |
电子封装 |
全日制(学硕) |
|||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专硕) |
67 |
0 |
否 |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非全日制 (专硕) |
5 |
0 |
是 |
|
总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学位 161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 67 名(含少骨、强军、 大学生退役士兵),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5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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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学校发布的《华中科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学院网站。
3. 调剂规则
根据细则第二条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材料与化工专业(非全日制专硕)只接受院内调剂,调剂规则如下:
1) 调剂条件:达到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同时满足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复试基本要求(调入调出双上线)。
2) 调剂顺序:调剂时优先考虑报考我院全日制材料与化工专业考生;申请调
剂考生报考专业相同情况下,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调剂。
3) 拟调入人数:4 人。
如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考生填写并提交《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报表》
(可在学校研招网下载),签名拍照在复试前发送至邮箱 helihua@hust.edu.cn
另: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拟接收我院材料加工工程专业的部分上线未录取生源作为跨学科调剂生源。有意向的考生可参见学校研招网发布的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调剂公告。
三、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学校发布公告要求在各院系复试开始前必须进行网上复试报到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审核材料和信息。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 100 元/人。
四、综合素质测试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学校公告方式统一进行。
考生根据学校发布公告要求,在报到确认平台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完成学校研究生综合测评并在复试系统提交个人陈述视频。
如因疫情影响表格目前不能盖章的,可先上传材料,盖章版最迟在学校拟录取公示前将盖章后的表格扫描或拍照发送邮件至helihua@hust.edu.cn。
五、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学校采用统一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我院网络远程复试安排在 5 月 12 日-13 日。考生可根据平台下载准考证提示时间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参加学院各项复试考核。
考生复试分组方式:
第 1 组: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
第 2 组:材料加工工程、电子封装专业
第 3、4 组:材料与化工专业(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复试总分为 100 分,包括英语测试(20 分)、专业理论知识测试(40 分)、综合面试(40 分)三部分。
复试考核内容、形式和顺序如下:
1. 英语测试(3-5 分钟):具体内容为英语会话,回答考官问题。
2. 专业理论知识测试(5-8 分钟):采用考官随机抽题后考生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以及应用能力,分专业如下:
(1) 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含金属学及热处理、陶瓷材料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三组试题,考生可任选一组试题作答,每组两题。
(2) 材料加工工程、电子封装专业:含材料成形工艺、微连接原理两组试题,考生可任选其中一组题作答,每组两题。
(3) 全日制材料与化工专业、非全日制材料与化工专业:含材料科学基础、材料成形工艺两组试题,考生可任选其中一组作答,每组两题。
面试时,根据考生选定的试题分组,考官为考生随机抽取一个信封并为考生念题,考生进行作答。
3. 综合面试(5-8 分钟):考官就考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 20 分,专业理论知
识测试满分为 40 分,综合面试满分为 40 分。
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 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复试结束后 2 天内,将按专业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分别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序。
(1) 在复试成绩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体检合格前提下,全日制(含学术型和专业型)考生录取根据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待录取;非全日制专业型考生因生源不足,录取根据第一志愿优先、调剂生源作补充的原则,按照初、复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待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不予录取。
总成绩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网站为 http://mat.hust.edu.cn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7557904 联系人:何老师邮箱:helihua@hust.edu.cn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
果。
拟录取公示前,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
通知。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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