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403)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 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拟按学术学位(分学科)和专业学位分别组建 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 评卷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 质询。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与学科分配如下:
|
专业代码名称 |
专业方向 |
报考类型 |
招生计划 |
已接收推免生 |
是否接收调剂 |
|
030100
法学 |
01 法学理论 |
全日制 |
6 |
3 |
否 |
|
02 法律史 |
全日制 |
1 |
0 |
否 |
|
|
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全日制 |
3 |
1 |
否 |
|
|
04 刑法学 |
全日制 |
2 |
0 |
否 |
|
|
05 民商法学 |
全日制 |
10 |
3 |
否 |
|
|
06 经济法学 |
全日制 |
7 |
2 |
否 |
|
|
07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全日制 |
0 |
0 |
否 |
|
|
08 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学 |
全日制 |
11 |
6 |
否 |
|
|
09 刑法学(单考) |
全日制 |
9 |
0 |
否 |
|
|
0351 |
法律硕士 |
全日制 |
150 |
6 |
否 |
|
0351 |
法律硕士 |
非全日制 |
30 |
0 |
接收院内调剂 |
|
总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学位 49 名(含单独考试 9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 150 名,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30 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 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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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学校发布的《华中科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专业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 复试名单详见 http://law.hust.edu.cn/。
3. 调剂规则
(1)全日制法学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不接收调剂。
(2)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可按考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接收全日制法 律硕士考生进行院内调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可按考生自愿、调入调出双上线、择优 录取的原则,接收本科为法学专业的全日制法学硕士考生进行院内调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如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下载附件 1《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报表》,在 5 月 12 日前发送至邮箱 law202@hust.edu.cn,申请表文档请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
三、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学校发布公告要求在各院系复试开始前必须进行网上复试报到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审核材料和信息。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 100 元/人。
除学校要求提交的审核材料外,报考我院刑法学(单独考试)专业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将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发送至 law202@hust.edu.cn。
四、综合素质测试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学校公告方式统一进行。
考生根据学校发布公告要求,在报到确认平台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表现 考核表》,完成学校研究生综合测评并在复试系统提交个人陈述视频。
如因疫情影响表格目前不能盖章的,可先上传材料,盖章版最迟在学校 拟录取公示前将盖章后的表格扫描或拍照发送邮件至 law202@hust.edu.cn。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学校采用统一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我院法学硕士的网络远程复试安排在 5 月 15 日上午,法律硕士的网络远
程复试安排在 5 月 15 日下午及 5 月 16 日全天。
考生可根据平台下载准考证提示时间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 参加学院各项复试考核。
学院根据法学学科对硕士研究生思维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口 头、书面)及综合归纳能力、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技能及 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的考查要求,确认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 专业理论知识测试采用提交复试报告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参见复试报告的要求),主要包括所报考学科或方向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应用能力。请考生下载附件 2《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告》填写,在 5 月 12 日前发送至邮箱law202@hust.edu.cn,复试报告文档请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
2. 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个人陈述 2-3 分钟,介绍学业背景、毕业论文(应届生)、研究或业务工作情况(非应届)等。
(2) 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考察学 生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及综合归纳能力、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印象及相关业绩、基本政治态度及道德品质。每人约 15 分钟。
3.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根据考生初试外语语种,包括英语、德语、日语),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个人自述 1-2 分钟,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基本情况,学业背景和未来规划等。
(2) 对话 2-3 分钟,考官就学生的个人陈述以及涉及其他日常英语的内容与学生进行交流等。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 20 分,专业理论
知识测试(复试报告)满分为 40 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 40 分。
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 分制)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复试结束后 2 天内,将按专业(法学硕士具体到二级学科)对总成绩进行排序。
拟录取原则:
(1) 根据全日制法学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招生 计划,分别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2) 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 录取。
总成绩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网站为 http://law.hust.edu.cn/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7557648 联系人:沈老师邮箱:law202@hust.edu.cn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 结果。
拟录取公示前,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 另行通知。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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