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社会院系(404)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 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评卷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学科(或专业)分配如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报考类型 |
招生计划 |
已接收推免生 |
是否 接收调剂 |
|
030301 |
社会学 |
全日制 |
24 |
15 |
否 |
|
120404 |
社会保障 |
全日制 |
8 |
5 |
否 |
|
035200 |
社会工作 |
全日制 |
58 |
18 |
否 |
|
035200 |
社会工作 |
非全日制 |
5 |
0 |
接受本院社会工 作(全日制)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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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学位 32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 58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5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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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学校发布的《华中科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http://soci.hust.edu.cn/。
3. 调剂规则
(1) 学院社会学、社会保障和社会工作(全日制)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2) 社会工作(非全日制)接受本院社会工作(全日制)调剂,但需满足社会工作专业(非全日制)录取条件(在职定向、签定相关协议)。
如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考生填写并提交《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报表》(可在学校研招网下载),签名拍照在复试前发送至邮箱 4596846@qq.com。
三、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学校发布公告要求在各院系复试开始前必须进行网上复试报到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审核材料和信息。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 100 元/人。
四、综合测评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根据学校发布公告要求,在报到确认平台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完成学校研究生综合测评并在复试系统提交个人陈述视频。
如因疫情影响表格目前不能盖章的,可先上传材料,盖章版最迟在学校拟录取公示前将盖章后的表格扫描或拍照发送邮件至 157497426@qq.com
五、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学校采用统一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我院网络远程复试安排在 5 月 11 日。考生可根据平台下载准考证提示时间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参加
学院各项复试考核。
学院根据社会学、社会保障和社会工作三个学科对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综 合能力和英语听说能力的考查要求,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 专业理论知识测试采用在面试中抽题问答的方式进行。
由学院组织各专业教师统一出题,分专业准备足够题量的题库,学生随机抽题回答,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和评分标准给出成绩。已被抽中的题目不再使用。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专业:主要考核“社会学(含人类 学、人口学)理论、方法及其应用”
社会保障专业:主要考核“社会保障理论及其应用、社会政策评价”;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型)专业:主要考核“社会工作理论与实 务”。
2. 综合素质测试在面试中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个人陈述 2-3 分钟,介绍学业背景、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等。
(2) 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专业知识、个人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
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工作(包括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人文素养; 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
3.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个人自述 1-2 分钟。
(2) 对话 2-3 分钟,关于个人自述内容、日常生活、校园生活、社会现象
等。
特别说明:由于今年复试形式变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今年我院研究生复
试成绩中不再计算能绩加分。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 20 分,专业理论知
识在线测试满分为 40 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 40 分。
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 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复试结束后 2 天内,将按专业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分别按初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排序。
(1) 如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2) 如果初试仍并列,初试两门专业课成绩之和分高者优先。
(3) 复试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网站为 http://soci.hust.edu.cn/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 027-87543252 联系人:张老师邮箱:4596846@qq.com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
果。
拟录取公示前,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
通知。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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