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2020年数理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推免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作为对落实学校规定的具体执行依据和补充说明。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本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吴志颖
成员:郑 福、李明标、徐 凯、张 盛、
王长忠、郭艳东、修晓明、史力斌、
贾春红、王 丽、王爱华、刘 锦
二、工作时间安排
1、9月5日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按专业公布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前30%的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学院主页上公示2天。
2、9月6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渤海大学教务处网站上下载并填写《渤海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后向学院提交申请,同时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数学系的材料交给院办507的王爱华老师,物理系的材料交给院办507的刘锦老师。
3、9月9日 学院审查、核实申请人申请条件;以专业(或专业方向)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完成申报推免生名单排序,并在校园网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4、9月11日上午,学院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三、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尊师爱校,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知行测评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获得本专业一名硕士导师推荐。
2.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前6个学期的全部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学生中列前30%,且学位课平均成绩排名在前30%,无不及格科目。
3.外语基础较好。非外语专业学生须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或雅思成绩5分、托福成绩61分)以上,艺术、体育等相关专业学生参加辽宁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外语专业学生须取得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或对应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可优先推荐。
(1)以第一作者或与本专业教师合作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取得知识产权者;
(2)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学生各类大赛(如数学建模、机械设计、电子设计、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等)获奖的个人或代表队成员;
(3)获省、市级各种奖励及校优秀学生等称号;
(4)国家外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者。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有科技发明、创造、创新成果或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或学校资助赛事前三名成员,学习成绩排名可按前50%要求。
6.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在学期间表现优秀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者,或在学校规定的国家专业竞赛中获得最高奖的前三名者,符合外语等级考试成绩的相关要求,不受排名限制,可按特长生推荐。
7、特长生和退伍兵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特长生和退伍立功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资格审核及测评办法的具体内容、要求和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查:
(1)《渤海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1份;
(2)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或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项奖励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及成绩进行核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推免资格。
2. 学院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审查通过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专家组由5—7评委构成,成员一般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面试考核满分成绩为100分,每位评委对考生进行实名制打分,以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考核另设秘书1名,负责考核过程档案生成。
3. 学院综合知行测评成绩、学习成绩排名和面试排名对考生进行排序,将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4.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经过讨论,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即获得推免资格。
5. 特长生经学生个人申报和本专业三名教授推荐,学院推荐小组审核,有关证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由学院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学校组织特长生答辩、公示,通过后可获得推免资格。
6.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经校招生办公室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传名单,待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即获得推免资格,并可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等。
五、拟推荐人员名单确定办法
最终确定推荐人选根据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选取,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测评成绩=基础成绩*0.8+推免面试成绩*0.2
基础成绩=知行测评百分等级成绩*0.3+学位课平均成绩*0.7
知行测评百分等级成绩=100-(100*知行测评排名-50)/总人数
学位课平均成绩=(∑学位课程成绩)/学位课程总数
学位课程成绩以该课程首次修读考试成绩计算,补考、重修、重考等成绩不得计入。
推免面试成绩包括:外语四六级成绩占6%、面试成绩占8%、赛事占4%、荣誉奖学金占2%。
面试考核办法
1、外语成绩以六级考试成绩确定,及格(425分)可获得2分,满分(710分)可获得4分,其他成绩按比例计算。
2、赛事成绩以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学生各类专业相关大赛(如数学建模、教师资格证、电子设计、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等)获奖的个人或代表队成员计算,
省级以上赛事分数相加得出总分,最高分给满分4分,其他的按照(个人实际得分/报名学生最高分)*4分计算。
例如:
1、80分 折合后4分
2、60分 折合后(60/80)*4=3分
3、30分 折合后(30/80)*4=1.5分
4、50分 折合后(50/80)*4=2.5分
3、荣誉奖学金以获得国家、省、校各级奖学金为依据,包括:
校长奖学金10000、国家奖学金8000、省政府奖学金8000、国瑞励志奖学金(自强自立优秀大学生)5000。最高给满分2分,其他的按照(个人实际得钱数/报名学生最高钱数)*2分计算。
4、论文考核纳入专家面试中,由专家在面试成绩中考虑。
学院根据教育处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分配至各专业,遴选工作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进行面试,根据外语程度和科研潜力进行综合打分,作为面试成绩。院遴选工作组按分配名额确定1:2推免生人选,上报教务处,并将推免生人选在院网页上公示。
六、接收与录取
1.条件审查
我校和外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可报考我校招生的专业,接收专业一般应与其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我校的外校推免生须进行条件审查。考生需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确认其推免资格后,可通知考生进行复试。本校的推免生均已符合接收条件,免予审查。
2.复试
接收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对推免生进行复试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接收,由招生办公室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各专业接收的推免生占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内指标。
3.录取
推免生的录取工作按当年国家及学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4.推免生激励政策
1)为吸引优秀应届本科生选择报考我校,凡获得推荐资格并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将获得推免生入学奖学金。
2)本校推免生第一志愿被录取,在推免工作结束后,即可进入相应研究生课程教学班学习,课程考核合格即记载学分,入学后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可申请提前毕业。
七、其它
1.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出示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或研究生学籍,同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2.已获正式推免资格的应届生,不得再行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不得列入本科就业计划。本科期间作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学习期间出现不能正常毕业、受到处分等不适宜继续推免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4.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名额。我校推荐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无留校限额或名额。
5.尊重并维护推免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不能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能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当年招生及计划情况对本办法进行适当调整。
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渤海大学数理学院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