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0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考生须知
渤海大学是辽宁省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拥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近百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4号文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2012年我校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具体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见“专业目录”。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有一定专业基础,并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中做出成绩。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学习费用
15000元(课程学习11000元、学位申请费用4000元)
三、课程学习和考试
1.经我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现场确认并交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一般有如下几种方式: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自学。
2.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所申请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它课程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可在课程学习期间或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3.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4.学位授予按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5.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一般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