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总述
根据协议,一共40课时,每节课45分钟,共30小时。40个课时的分配情况是:专业基础20课时,专业综合20课时。
时间安排的整体思路如下:专业课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分开讲授。其中主观题知识点预计7个课时,客观题知识点预计33个课时。
主观题的整体安排: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民法、刑法、法理、宪法、法制史各1.4课时讲授。
客观题的整体安排:客观题预计讲授33时,其中民法9课时,刑法9课时,法理7课时,宪法4课时,法制史4课时。
主观题课程安排
课时1、2、3
9月20日
1、讲授宪法学主观题易考点,介绍题目的记忆口诀,区分考试重点;
2、讲授中国法制史主观题易考点,介绍题目的记忆口诀,区分考试重点;
课时4
9月21日
1、讲授法理学主观题易考点,介绍题目的记忆口诀,区分考试重点;
课时5、6、7
9月22日
1、讲授民法学主观题易考点,介绍题目的记忆口诀,区分考试重点;
2、讲授刑法学主观题易考点,介绍题目的记忆口诀,区分考试重点;
客观题课程安排
课时8、9、10、11、12、13、14、15、16
9月22—10月1日
1、课时8,讲授刑法绪论、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章节的易考点,把握出题规律。
2、课时9,讲授正当化事由、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章节的易考点,把握出题规律。
3、课时10,讲授共同犯罪、罪数形态。
4、课时11,讲授刑事责任、刑罚概述、量刑。
5、课时12,讲授刑罚执行制度、刑罚消灭制度、刑法各论概述。
6、课时13,讲授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
7、课时14,讲授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8、课时15,讲授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9、课时16,讲授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课时17、18、19、20、21、22、23、24、25
10月1日—10月10日
1、课时17,讲授民法绪论、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
2、课时18,讲授法人、非法人组织。
3、课时19,讲授民事法律行为、代理。
4、课时20,讲授诉讼时效与期间、人身权、物权法概述。
5、课时21,讲授所有权、用益物权。
6、课时22,讲授担保物权、占有、知识产权。
7、课时23,讲授债法概述、合同法总论。
8、课时24,讲授合同法分论、婚姻家庭法。
9、课时25,讲授继承法、侵权责任法。
课时26、27、28、29、30、31、32
10月10日—10月15日
1、课时26,讲授法理学绪论、法的特征与本质。
2、课时27,讲授法的起源与演进、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3、课时28,讲授法的渊源、效力与分类、立法。
4、课时29,讲授法律实施、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
5、课时30,讲授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6、课时31,讲授法治。
7、课时32,讲授法与社会。
课时33、34、35、36
10月15—10月18日
1、课时33,讲授宪法学基本理论、宪法的变迁。
2、课时34,讲授国家的基本制度。
3、课时35,讲授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4、课时36,讲授国家机构。
课时37、38、39、40
10月18日—10月20日
1、课时37,讲授夏商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2、课时38,讲授隋唐宋法律制度。
3、课时39,讲授元明清法律制度。
4、课时40,讲授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