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差额复试
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照差额复试的比例要求确定考生复试资格。根据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护理学专业招生上线名单,按照规定比例确定复试人数,经审议确定复试名单。由医学部研招办网页公布复试名单及学院复试安排,不向各位考生寄发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安排
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三、复试要求
1.考生请提前下载、安装、熟悉上述Webex系统,并于5月9日9:00-11:30准时参加考生远程复试方案全流程培训、演练与答疑。
2. 复试时应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人证合一,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考官有权拒绝其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形式为口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英语、专业知识、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复试环境及纪律参见附件2《考生须知》。
5. 复试设备要求:双机位,从候考到考核结束通过前、后两个摄像头(手机和电脑或两部手机,均开启视频,其中一个开启音频)采集考生前、后部影像,全程开启音频、视频,手机开启呼叫转移,其他事宜参见附件2《考生须知》。
6. 保密要求: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本次考试所有内容考生承诺保密,签署附件1 《诚信复试承诺书》,随报名材料一起发回邮箱。严禁向他人和社会传播,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收到此邮件请尽快回复本人姓名、考号,确认能否参加复试。
9. 如有问题可来电咨询,为保证公平公正,复试考核考生需了解的全部信息以上述通知为准,其他有关复试的考核内容请勿再致电或邮件询问信息。
四、调剂复试
医学部内学院间调剂复试由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向教学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按照医学部相关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五、录取
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成绩及格基础上,学院按照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0.5)排序择优录取,并报医学部研招办审核后公布。
院系在复试期间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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