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37年“七七”事变后,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大下设的师范学院。1939年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 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1985年教育部依托学校设立了教育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建制的 “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与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两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现为教育部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甘肃省重点大学。
学科信息
音乐 135101(专业硕士)
研究方向
01 声乐演唱
02 键盘器乐演奏
03 作曲
04 音乐教育
招收人数35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语选一
③628 音乐学基础理论
④827 音乐基础理论
复试科目:音乐综合
不招收非音乐专业考生
参考书目:
628 音乐学基础理论
《西方音乐通史》于润洋主编
《中国音乐通史简编》 孙继楠、周柱铨
《中国音乐史》 祁文源
《艺术学概论》彭吉象
《艺术概论》王宏建
(均为最新出版版本)
《新祥旭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基础理论辅导班内部讲义》
827 音乐基础理论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
《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
《曲式与作品分析》吴祖强
《新祥旭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基础理论辅导班内部讲义》
(均为最近出版版本)
2020年分数线、报录人数
录取人数 45
报考人数 159
推免人数2
总分 337
单科(满分 =100 分)35
单科(满 分>100分)53
《声乐演唱》考试大纲
考核要求
本专业考核是为高等院校招收艺术硕士音乐领域声乐演唱方向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专业复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在本科阶段所掌握的声乐演唱的专业技能与技巧,以及运用专业技能技巧表现音乐、理解音乐的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的本科声乐专业的学生,较好地掌握了声乐演唱的技能技巧,能娴熟地运用这种技能技巧表现和诠释音乐作品,并达到良好及良好以上的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良好的声乐演唱专业的技能和良好的音乐表现力,有利于高等院校音乐学科在专业上的选拔。
考核评价目标
声乐演唱是高等艺术院校声乐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学期四年。声乐专业的考生一般在本科阶段,就具有良好的专业演奏水平。因此,研究生复试考试的内容除了对专业的演唱技能与技巧的考核之外,还应包括对作品的选择、理解、诠释是否符合专业声乐演唱的要求和程度。
要求考生:
1. 准确地、娴熟地掌握的声乐演唱专业技能与技巧。
2. 准确、恰当、熟练地使用声乐的专业技能技巧诠释音乐作品。
3. 舞台演唱也应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三、考核内容
1.美声:自选不同风格的中外代表作品共4首。外国歌曲中应有西欧古典及近代歌剧选曲1首,外国艺术歌曲1首;中国曲目应有中国艺术歌曲1首,创作歌曲1首;抽考其中若干。
2.民声:自选不同风格的中国声乐作品共4首。中国古诗词作品1首(古典曲目或近现代创作曲目),中国传统民歌1首,中国现代创作作品或改编民歌1首,中国歌剧选曲或中国艺术歌曲1首;抽考其中若干。
3.加试钢琴,作品自选。
备注:美声考试外国作品的演唱须体现意、德、法三种语言;所唱作品均须用原文原调演唱;
尽可能的体现作品的风格特点;必须使用五线谱,钢琴伴奏。
《键盘器乐演奏》考试大纲
一、考核要求
本专业考核是为高等院校招收艺术硕士音乐领域键盘器乐演奏方向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专业复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在本科阶段所掌握的钢琴、手风琴演奏的专业技能与技巧,以及运用专业技能技巧表现音乐、理解音乐的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的本科钢琴专业、手风琴专业的学生,较好地掌握了钢琴演奏、手风琴演奏的技能技巧,能娴熟地运用这种技能技巧表现和诠释音乐作品,并达到良好及良好以上的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良好的钢琴演奏专业、手风琴演奏专业的技能和良好的音乐表现力,有利于高等院校音乐学科在专业上的选拔。
二、考核评价目标
钢琴演奏、手风琴演奏是高等艺术院校钢琴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学期四年。钢琴专业、手风琴专业的考生一般在本科阶段,就具有良好的专业演奏水平。因此,研究生复试考试的内容除了对专业的演奏技能与技巧的考核之外,还应包括对作品的选择、理解、诠释是否符合专业钢琴演奏的要求和程度。
要求考生:
1、准确地、娴熟地掌握钢琴演奏、手风琴演奏的专业技能与技巧。
2、准确、恰当、熟练地使用钢琴、手风琴的专业技能技巧诠释音乐作品。
3、练习曲也应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每人不少于30分钟。
三、考核内容
钢琴专业:
1、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
3、古典时期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
4、大中型乐曲一首(中外不限)
手风琴专业
1、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
3、大型乐曲两首
(考生乐器自备)
《作曲》考试大纲
一、考核要求
主要考核学生对专业音乐创作所必须的技术方法,基本理论的理解与掌握,并具有良好的应用写作能力,对不同题材、不同内容、不同风格的作品写作有较好的驾驭能力;运用专业技能技巧分析、解读音乐作品的实践能力。
二、考核评价目标
要求学生熟练掌握和声、曲式、复调、配器等基本技术理论及写作方法,能对古典、浪漫等共性写作时期各类体裁的音乐作品进行客观、全面的的分析,并能熟练应用各种技术手段完成艺术歌曲、弦乐四重奏、钢琴小品、乐队写作等形式的音乐创作。
三、考核内容
1.和声写作
2.和声分析
3.作品分析(要求对作品的整体结构、细部结构、调性、和声、主题材料、发展逻辑等做较全面分析)
4.复调写作
5.配器分析
6.艺术歌曲写作
7.室内乐写作
8.合唱写作
9.加试钢琴,曲目自定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40分钟;总分100分。
《音乐教育》考试大纲
一、考核要求
本专业考核是为高等院校招收艺术硕士音乐领域音乐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专业复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教育》的专业技能与技巧及音乐表现力和音乐教学的能力。
二、考核评价目标
《音乐教育》研究生考试的内容除了对专业主科演奏或演唱的技能与技巧的考核之外,还应包括对作品的理解、诠释及音乐教学的要求。
1、熟练地掌握《音乐教育》的专业主科演奏或演唱技能与技巧。
2、熟练地进行音乐课堂教学。
三、考核内容
1、主科演奏/演唱作品三首(中外不限、体裁类型不限);。
2、自选中小学音乐教材中的任何一课教学内容进行说课,时间5-8分钟,需准备说课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