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师范学堂,具有116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1996年6月,原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学院与创建于1952年的河北教育学院、创建于1984年的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河北师范大学。校友中有老一代革命家邓颖超、刘清扬、郭隆真、杨秀峰、康世恩、荣高棠等,有学界名人梁漱溟、张申府、汤用彤等,有中科院院士严陆光、郝柏林、李树深、贺泓等,也有许绍发、蔡振华等一批体育界精英。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26万余名各类专业人才。
学校于2011年整体迁入新校区办学。新校区占地1829亩,馆藏图书303万册,中外文数据库67个。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634人,其中专任教师1578人。在职教职工中,正高职人员430人,副高职人员931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省级以上各类优秀专家203人次,博士研究生导师12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68人。在校本科生23101人,研究生4638人,成人教育学生8418人。
学校现设21个专业学院,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有本科专业95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化学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学校设有河北省职业教育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学科教育研究所、古籍整理研究所、全国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河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河北省高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中国教育科研网河北省主节点等机构。
学科信息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招生人数12
研究方向
01中国音乐史
02民族音乐学
03音乐科技(音乐声学)
04外国音乐史
05和声学
06曲式与作品分析
07视唱练耳与教学与研究
08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
09钢琴演奏与教学研究
考试科目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 719和声与曲式
④ 820中外音乐史或841音乐学基础知识
备注
方向(01、02、03、04)选择820科目,其他方向选择841科目;复试录取均按研究方向排名
分数线、报录比
2020报录比6:1
2020分数线
总分377
政治38
外语38
业务课一57
业务课二57
参考书目
719和声与曲式
《和声学教程》桑桐,上海音乐出版社2014年版2014年1月
《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人民音乐出版社2014年版2014年5月
《曲式分析基础教程》高为杰、陈丹布,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2008年1月
《曲式与作品分析》吴祖强,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2003年6月
820中外音乐史
《欧洲音乐史》张洪岛,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年版1983年10月
《西方音乐通史》于润洋,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年版2009年1月
《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年版2009年6月
《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南等,山东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2010年7月
841音乐学基础知识
《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修订版)》俞人豪、周青青等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
《新祥旭河北师范大学音乐基础知识考研辅导班内部讲义》
复试参考书目
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考生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阅。
注意事项
(一)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二)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ebtu.edu.cn)查询有关信息。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四)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