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专业方向 |
初试 |
复试 |
提琴制作 |
1. 思想政治理论 2. 外语 3. 综合Ⅰ 4. 综合Ⅱ |
主科 |
注: 外语考试说明:提琴制作研究中心考生考英语二, 其他语种限日、俄、德语。
二、主科及专业基础科目考试要求
(一) 初试
1 .综合 Ⅰ: 弦乐器史、提琴制作工艺学。
2 .综合 Ⅱ: 材料学、油漆理论、提琴声学、提琴修复理论。
(二) 复试
主科分为乐器演奏、基本操作考查和实际操作考查三部分成绩, 其中乐器演奏和基本操作考查两项内容在面试中进行。
1.面试:
1) 乐器演奏: 演奏乐曲一首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不限) ;
2) 基本操作考查: 递交本人独立制作完成的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中的两件提琴作品, 要求油漆、装配全部结束,并回答考官相关提问。
2. 实际操作考查:现场制作提琴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