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二、生源范围和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16人,其中汉族在职考生不超过10%,招收理工类、应用型专业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非在职考生不超过50%。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对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籍学生,在招生录取中予以适当倾斜。汉族考生应在我校招生范围的地区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该地区工作。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生源范围及招生计划见下表:
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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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 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第一条报考条件。
4. 身体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二)报名
考生须在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部门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并于报名前将审批后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至我校研招办。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参照《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复试实行“单独划线”的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具体考试安排参照《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录取名单须经我校公示和全国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才可向考生本人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制与学费
学制与学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与学费》。
六、其他
1. 考生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未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在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基地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2.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我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需参加基础培训的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
长春工业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16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833人,专业学位研究生246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查看“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项目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项目管理专业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吉林省招生办规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本科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推免生报名不再通过统考报名系统报名,统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tm)。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