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学位)招生计划

二、面试内容
主要包括实践能力面试成绩+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其中实践能力面试成绩8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20%。实践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分。
通过使用钉钉进行网络远程面试(面试小组专家同时在线视频,学生在线视频,开启摄像头),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录取办法
1.复试总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实践能力面试成绩*8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20%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面试成绩(含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40%。
2.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以复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根据复试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注: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
调剂考生未能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报名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需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 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