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专业介绍
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点。
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有经济法总论、财税金融法、规划和产业法、企业和公司法、竞争法、涉外经济法。
(一)经济法总论
本方向是关于经济法基本理论的研究。所做的基本工作,是力求对经济法涉及的各基本问题做出科学、透彻的阐述,以期对我国法学的发展有所建树;内容主要有:经济法的概念和各相关范畴,经济法的价值和基本原则,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体系,经济法的法律关系,经济法律责任等。
(二)财税金融法
本方向是关于财政、税收、金融等法律制度和理论的研究。
(三)规划和产业法
本方向是体现经济法治发展脉络及其功能特色的必要组成部分,由规划法和产业法两部分构成。规划作为人类社会持续的理性行动,也是国家治理的前提和基础。规划法是规范规划目标、步骤、机制等要素的立法,具有时序性和权变性,在表现形式上与国家的政策、法律相互渗透。产业是规划法的核心问题,二者之间具有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实践证明,不管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规划和产业法都是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企业和公司法
本研究方向的特色和优势,是超越传统法律部门划分,以经济法的理念,融企业与公司、“公”(法)与”私”(法)、历史与现实、实践性与研究性为一体,整合各类企业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开展教学。
(五)竞争法
竞争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现也是经济法在世界上问世的主要标志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持自由、公平、有效的竞争秩序,是一国法律和法治的一项重要目标,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
(六)涉外经济法
本方向是本学科点多年来一直开设专门课程并作为重点研究的一个领域。教学研究的内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和外汇管制、涉外税收、海关、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进出口商品检验和动植物检疫等涉外法律制度。针对我国加入WTO后的形势,还对WTO的沿革、原则、规则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影响,诸如政府职能改革、国内法制构架整合、行业发展规则调整等进行研究,以对加入WTO之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原理和法律制度的对策。
毕业生就业去向
博士和硕士的主要就业去向是国内的大学、科研机构;国家立法机关、政府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各级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
专业目录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德语或241法语
623理论法学
806应用法学
科目三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科目四包括:刑法、民法、诉讼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国际法(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七门任选三门
近三年录取情况
2019年考研复试线: 60 60 90 90 365
2019年统考录取5人(最高388,最低375)
2019年推免录取了8人
2018年考研复试线: 55 55 90 90 350
2018年统考录取了4人(最高384最低369)
2017年考研复试线:55 55 90 90 365
2017年统考录取了5人(最高381 最低367)
2020年考研推荐考研参考书
、理论法学
(一)法理学
朱景文主编:《法理学》(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二)宪法学:
韩大元、胡锦光:《中国宪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许崇德、胡锦光主编:《宪法》(第6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6月版。
(三)中国法制史
曾宪义、赵晓耕主编:《中国法制史》(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二、应用法学(7选3)
(一)民法
王利明主编:《民法》(第七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二)知识产权法
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该书未出新版前,请结合此书出版后的新司法解释和法考讲义进行复习。
(三)经济法
刘文华主编:《经济法》(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四)刑法
张明楷:《刑法学》(第5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王作富主编:《刑法》(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五)诉讼法:
刑诉:陈卫东主编:《刑事诉讼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民诉:江伟、肖建国主编:《民事诉讼法》(第七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六)环境法
周珂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七)国际法
1.程晓霞、余民才主编:《国际法》(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章尚锦、杜焕芳主编:《国际私法》(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3.郭寿康、赵秀文主编:《国际经济法》(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019年考研真题回忆
623理论法学
法理学
材料分析题
材料给了关于化妆品的两个法规
1、写出四个常见的法律解释的方法?他们各自的内容?用这四种法律解释方法来讨论牙膏是不是化妆品?
2、写出的四个常见的法律解释方法他们之间的关系
论述题
问法治对国家治理能力及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作用
中国法制史
材料分析题
材料给了两段关于唐朝的律、令、格、式 的古代文言文
1、根据材料写出唐代的法律形式即律、令、格、式,以及他们各自的内容
2、律、令、格、式之间的关系
3、有学者观点认为中国古代法律多以刑为主这种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论述题
论述清末修律的“礼法之争”
宪法
材料分析题
材料给了一大段关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意见
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订工作是否合法,宪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订法律职能有哪些限制(不是很清楚了)
2、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
3、一段法条关于信息网络安全的 一段监察法28条
问:对公民的那种基本权利的限制,宪法是如何规定的
问:监察委交办的利用技术调查措施的,可以交办那些部门,为什么?
806应用法学
刑法
给了一段材料,先是甲乙丙去看马戏不拿门票和工作人员李某开打,然后甲乙二人用钢筋和周某 靳某对打,这个时候丙某手拿菜刀准备冲入厮杀人群,武某见状同钢管将丙某击倒,事后周某重伤,伤是由于钢筋所致但不知是甲某还是乙某所致,丙某死亡
1、周某重伤和甲乙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是否可以据此归责与甲乙,为什么?
2、甲乙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3、武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给了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如何理解句号分割的两句话。
民法
甲乙夫妻,卖一套价值1000万的房产,由甲出面代表和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当房款全额到账即办理过户手续,(在此商讨期间中介丙一直催促快点签订合同说房价最近会大涨),在房款还未到账时,这套房产升值到1100万,甲乙见会亏,就跟丁说,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当初签合同的时候还没有跟老婆说,现在老婆不让卖,合同是无效的。丁转而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在此期间,甲以1100万的价格卖给了戊,案件终结时,房价已经回落到900万
1、在丁确实无法证明,甲乙之间说都同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丁解除合同,会导致合同发生怎么样的效力为什么
3、在中介丙收取丁百分之二点手续费的前提下,丁是否可以请求丙承担责任,如果可以,其依据是什么?(记得不是特别清楚,可能会有出入)
4、丁是否可以用自己和甲订立合同来请求甲和戊丁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
论述题
论述我国法人的类型和特征
知识产权
材料先是说张乐平1982年创作了三毛这个艺术形象,然后又说现有一个酸奶厂自主设计了一种外观形状特殊(描述词记不得了,有出入)的包装盒,商标上用的三毛形象酸奶深受人民群众喜爱有广泛认可,有个酸奶厂B按照类似的A厂的包装盒设计了一款进行酸奶销售。
1、这种外观形状特别的包装盒可以申请何种专利保护,为什么。包装盒能否申请注册商标为什么。
2、A厂可以对B厂提起何种诉讼,诉讼的主张和依据是什么?
3、张乐平后人应该用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厂以自己包装盒已获专利和注册商标专用权来主张自己的使用行为不违反是否可以。
论述
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判断标准
诉讼法
材料题 程序开始之际,事实已经发生,但决定胜负的结局是未定的。这给国家留下了政策考 虑的余地,给个人留下了获得新的过去的机会。但随着程序的展开,程序参与者的行为越
来越受限制,具体的没有行使诉讼权利的状态一旦成为程序的过去,即使可以重新解释, 但却不能推翻重来,经过程序认定的事实和法律关系都被一一贴上封条,成为无可动摇的
过去,一切程序参加者都受自己行为与判断的约束,事后的抗辩和反悔一般都无济于事。 申诉和上诉虽然可以重新使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但其范围却被大大限制了。 材料中体现了民事诉讼法中的哪些原理?请简要阐述。 二、论述题 论述 2018 年《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
2020年备考经验
人大法学院的考研初试现在所采用是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的考查方式。理论法学包括宪法、法理、中国法制史三门,这三门是必考科目,每门五十分,总共150分。而应用法学则是7选3的方式,即是从民法(初试不考察商法)、刑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环境法、国际法(包含三国)和诉讼法(包括刑诉和民诉)中任意选择3门进行作答,同样是每门五十分,总共150分。考试题型近两年都是大题,即采取案例、论述等考察方式。分值较大,总共六门考试科目,每题基本20到30分。由于理论法学的三门是必考科目,不涉及到如何选择的问题,因此关键在于应用法学7选3应当如何抉择。
应用法学七门科目的试题是在同一张试卷上的,因此选哪三门作答完全是可以由考生任意挑选的,甚至可以不选择自己报考的方向。但就实际操作而言,所报考的方向如果属于应用法学的七门之一,那完全是应当选择的。我个人选择的是民法、刑法和知产三门,这也是比较大众化的选择。具体原因在于:国际法因为包含国公国私国经三门,诉讼法则包括民诉刑诉,内容都不少,经济法也是同理。听说环境法的内容不多,但其是我在本科没有接触过的学科,所以就没有贸然尝试。事实上,在此建议大家在选择自己的备考科目时要充分考虑到自身的情况,例如挑选自己本科阶段学的比较扎实的科目或者是选择自己比较有兴趣的科目,力求最大可能地减轻备考负担,降低备考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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