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复试大纲
考 试 性 质
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复试是为招收城乡规划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功能的水平考试。它的主要目的是测试考生对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的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的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等,具有应用相关知识分析、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一)城乡规划管理基础知识
考试内容
1.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特征和依据,以及目的和方法。
2.论述城乡规划决策优化的途径和措施。
考试要求
1.掌握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特征和依据,以及目的和方法。
2.掌握城乡规划决策优化的途径和措施。
(二)城乡规划审批与修改管理
考试内容
1.城乡规划体系的组成,城乡规划编制的依据和程序。
2.城乡规划编制各层次规划的具体内容,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应负的法律责任。
考试要求
1.掌握各类型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主体。
2.掌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能承担的编制业务范围。
(三)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考试内容
1.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方法。
2.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概念,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任务和行政主体。
考试要求
1.掌握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方法。
2.掌握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概念,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任务和行政主体。
(四)《城乡规划法》配套行政法规与规章
考试内容
1.城乡规划法配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背景、适用范围和管理机构和具体内容。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内容和保护措施。
考试要求
1.掌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条件和程序、批准机关和批准程序;
2.掌握各层次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五)城乡规划相关法律与法规
考试内容
1.城乡规划相关法规的法定概念和适用范围。
2.《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内容。
考试要求
1.掌握城乡规划相关法规的法定概念和适用范围。
2.掌握《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内容。
四、 主要参考书目
高早亮主编. 2016.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编制单位: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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