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原理》考试大纲
考 试 性 质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入学《环境法原理》考试是为招收环境法学及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功能的水平考试。它的主要目的是测试考生对环境法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的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全面系统地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主要研究方法,熟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自己专业领域中的应用,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主要发展趋势和前沿领域,具有应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分析、认识和解决环境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国际环境法律保护问题的能力。
考试方法和考试时间
本试卷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一)导论
考试内容:
环境资源与环境资源问题 环境资源保护 西方环境法与中国环境法 环境资源法的名称、定义 环境资源法学的特点
考试要求
1、 理解环境资源的概念,掌握生态基本规律。
2、了解环境资源问题的产生、发展,熟悉当代环境资源问题。
3、了解西方环境法概况,熟悉中国古代、近代环境法和中国当代环境法制建设情况。
4、掌握环境资源法的名称、定义和环境资源法学的学科特点。
(二)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
考试内容:生态法治的伦理基础——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可持续发展意识的特征 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学的相互关系 可持续发展对环境资源法律体系的影响 可持续发展对环境资源法学的其他影响 可持续发展法的概念 可持续发展法的特征 可持续发展法的体系 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的关系 生态法和法律生态化 生态文明基本理论 生态法治的实现路径
考试要求
1.了解可持续发展理论的产生和发展,理解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可持续发展意识的特征。
2.理解可持续发展对环境资源法学的影响,掌握生态法和法律生态化的含义、相关学术动态。
(三)环境资源法概述
考试内容:环境资源的性质 环境资源法的特征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 环境资源法的适用范围 环境资源法的作用 环境资源法的目的和任务
考试要求
1.理解环境资源的性质、环境资源法的特征,掌握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
2. 了解环境资源法的适用范围,掌握环境资源法的目的和任务。
(四)环境资源法体系
考试内容:环境资源法体系的概念及其组成 我国现行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宪法的生态
化 环境资源保护基本法的概念 《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环境污染防治法 自然资源法 环境管理行政法规 民法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刑法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行政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考试要求
1.掌握我国现行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和环境管理行政法规所包括的法规名称等基本知识,了解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2.了解宪法和行政法的生态化、经济法的生态化、绿色民法典方面的学术著作和动态
(五) 环境权
考试内容:外国环境权的发展概况 中国环境权的立法概况 环境权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环境
权、单位环境权、国家环境权、人类环境权的概念和内容
考试要求
1.了解外国环境权的发展概况、中国环境权的立法概况,掌握环境权的概念和特征、个人
环境权、单位环境权、国家环境权、人类环境权的概念和内容。
2.能对环境权的内容进行辨析。
(六)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考试内容: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原则 风险预防原则 环境公平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
考试要求:了解以上原则的产生过程,掌握这些原则的内容及意义,对这些原则的贯彻、落实能联系实际进行思考。
(七)环境资源基本法律制度
考试内容:环境资源基本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环境资源基本法律制度的分类 环境资源规划制度 “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主体功能区制度
考试要求:了解以上基本法律制度的概念、内容,掌握这些基本法律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
(八) 环境影响评价
考试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发展概况和意义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 审批权限 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责任
考试要求:
1.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发展概况和意义,掌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容。
2.熟悉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
3.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责任。
(九) 环境标准和环境监测
考试内容: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 环境标准立法的历史沿革 环境标准的作用 标准的法律意义
环境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 环境监测的概念和分类 环境监测的任务和意义 环境检测的机构设置 环境监测的报告制度
考试要求:了解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熟悉环境标准的作用、标准的法律意义,掌握环境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
(十) 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
考试内容: 传统行政直接管制手段的局限性 经济手段的优越性 环境税的内涵
环境税的意义 环境税的要素 环境责任保险的内涵 环境责任保险的特征 环境责任保险的运作机制
环境责任保险的意义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内涵 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 收费、补贴 、押金制的内涵
考试要求:了解环境税、环境责任保险、排污权交易制度、补贴、押金制等经济手段的内涵。
(十一)环境行政责任
考试内容: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 种类和方式 行政人(公务员)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 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的行政责任 环境行政处分 环境行政处罚 环境行政赔偿
考试要求:了解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 种类和方式, 熟悉行政人(公务员)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和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的行政责任,掌握环境行政处分、环境行政处罚和环境行政赔偿的含义和特点
(十二) 环境民事责任
考试内容: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 环境侵权的特征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免责事由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及救济
考试要求:熟悉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 环境侵权的特征,掌握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特别是掌握因果关系推定理论。
(十三) 环境刑事责任
考试内容: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分类、本质和特征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地位
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环境犯罪的主要罪名及刑事责任
考试要求:熟悉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分类、本质和特征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地位,掌握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熟悉环境犯罪的主要罪名及刑事责任。
主要参考书目
1.环境法原理,吕忠梅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2.环境法学,李明华、夏少敏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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