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门课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就是五对范畴,其中包括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现实和本质、内容和形式。这五对基本范畴除了现象和本质在分析题中可能涉及之外,其余四个大多都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今天我们在这里解析五对范畴的第一对:原因和结果。
其次,在上面知道了二者各自的概念是什么之后,我们来看因果关系的辩证关系原理是怎样的。其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即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这里面说的意思是,原因和结果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在某一件特定的事情中,可能本来是原因的,却是其他事情的结果,本来是结果的事情,也可能是其他事情的原因。比如我们大家在考研过程中的辛苦付出是原因,结果是我们如愿考上了研究生。而我们考上研究生这个结果,又是我们将来能找到好工作的原因之一。其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即原因产生结果,而结果又反过来影响原因。前面原因产生结果好理解,后者说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的意思是:我们做某一件事的结果如果很棒,那我们就会去思考前面的原因一定是很棒的,以后再做事情时,为了达到类似的效果,我们就会去学习之前的原因。其三,原因和结果相互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而原因又表现在结果之中。其四,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时负责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这里面说的意思是原因和结果不一定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比如两句话:“有其因必有其果”和“有原因一定有结果”,这两句话前者是错的,因为有其因必有其果就把因果关系严格一一对应了,认为某个原因一定引起它照应的结果。而后者有原因一定有结果是对的,这里面的结果不一定是前面原因导致的,但不管怎样,总会有个结果。这一点大家要多注意,不考则已,考的话就是难题。
最后,在前面阐述过原理之后,那么这个原理给我们的方法论启示就是:“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们要辩证分析因果联系,增强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此外,大家要坚持继续营造原因条件,努力获得一个好的考试结果,大家加油!新祥旭考研陪大家备战12月26、27!